发布日期:2023-05-25 16:00 浏览次数:次
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,它的全称是《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(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)。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,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,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。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(注意:PBDE正确的中文名称是指多溴二苯醚,多溴联苯醚是错误的说法)共6项物质,并重点规定了镉的含量不能超过0.01%。
受ROHS 2指令管控的产品类别:
根据欧盟ROHS2对电子电气设备的定义,指令将受到管控的电子电气设备,分为以下11大类:
第1类大型家用设备;
第2类小型家用设备;
第3类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;
第4类消费类设备;
第5类照明设备;
第6类电子电气设备工具;
第7类玩具、休闲和运动设备;
第8类医疗设备;
第9类监测和控制设备,包括工业用监测和控制设备;
第10类自动售货机;
第11类其它任何不在上述类别范围内的电子电气设备产品。